家 暴 蒐 證
 

  台新徵信提供非以營利為目的家暴蒐證錄音、錄影或某些求助証明等。並協助您申請民事保護令及脫離家暴陰影時,擁有更多對您有利的證據。當您有此項需求時, 您可撥打社會局服務電話113或台新徵信0800-050-997幫助您走出暴力的陰影 。

社會局服務內容說明 :
依『家庭暴力防治法』第13條,法條中規定保護令所保護的項目有:
1.禁止對被害人或家庭成員實施家庭暴力。
2.禁止直接或間接對被害人騷擾、通話、通信或其他連絡行為。
3.命加害人遷出被害人之住所。
4.命加害人遠離被害人住所、學校、工作場所以及被害人經常出入之場所。
5.加害人在汽、機車及其他個人生活上、職業上或教有上必需品之使用權,必要時可以命令加害人交出。
6.暫時停止加害人對未成年子女權力的行使,必要時可以禁止會面交往。
7.訂定加害人和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的方式。
8.命加害人給付住所租金或被害人及其未成年子女扶養費。
9.命加害人暫時交付被害人及其特定家庭成員之醫療、輔導、庇護所或財產損害費用。
10.命加害人接受戒除酒癮治療、精神治療、心理輔導或其他治療輔導。
11.命加害人負擔律師費用。
12.其他保護受害人及其特定家庭成員之必要命令。所以,保護令可以藉由對加害人的一些禁止行為,讓加害人遠離被害人,以保護被害人不再受加害人的傷害。

 
    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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